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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龍曾說過一段話:「人的一生往往被事業和愛情這兩件事弄得疲累不堪,但友誼卻是上天對人類最大的恩賜,對於滿身傷痕的俗世凡人,友誼是撫平傷痕和重新注入動力的仙丹良藥。」

我喜歡稱呼荒野的朋友為伙伴,曾經有些人問為什麼叫伙伴不叫朋友?其實在我個人定義裏,這些是有區別的。

在社會上跑跳,自然會認識許多人,當你認得且會寒喧,這些算是相識的人,當然,其中有一些會與工作或業務往來有關,但是那只能算是客戶。

從相識要晉升到朋友,我認為起碼要符合以下幾個條件:你知道他的興趣喜好,去過他家或者認識他的家人或他週邊的人,曾經與他一起做過非工作上的休閒活動,你會與他談自己的私事或寫信。

能做到以上四點,才可以稱為朋友。

至於伙伴,那就比朋友更進一步,也就是你曾與朋友共同為一個理想或一種價值而努力(必須是與職業營生無關的),那種情誼、具有那種共同努力的患難與共,才配得上伙伴這樣的稱呼。

因此,我們可能相識滿天下,但可曾有多少個朋友,可曾有多少個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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