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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在父母眼中,不管幾歲我們永遠是個孩子,但是,當自己身為父母師長時,我們會不會因為恐懼而給予孩子過度的保護?或者因為貪圖方便而阻礙了孩子自行摸索,從錯誤中成長的機會?

  小時候常聽父執輩談起,他們在十多歲就要外出工作分担家計,媽媽也常說她們小學沒畢業就要揹著襁褓中的妹妹,一邊幫忙做農事或撿材燒飯。可是現在的孩子到了十多歲時,恐怕還不太會打理自己的書包,仍舊處在茶來伸手飯來張口的嬰幼兒時期。

  是不是時代的因素將孩子的「成熟期」拉長了?想當年黃花七十二烈士在三月二十九日起義失敗時,每個人真的都是年輕得一蹊糊塗!在那個時代,二十來歲就是社會的中堅,得承載許多的使命與責任。若是時間再往前推,當李世民逼著他老爸起義,由他南征北討打下史上輝煌的大唐江山時,他才十七歲;亞歷山大大帝二十歲當上皇帝,完成橫跨歐亞的帝國時不到二十九歲,拿破崙拿下第一個勝仗才26歲;在科學界,愛因斯坦二十多歲就發表完了所有改變整個宇宙觀的六篇論文,甚至在社會思想界,馬克思與恩格斯完成共產黨宣言,改變了數十億人類的生存,也還不到三十歲。

  反觀現代,二十多歲三十來歲也許還在學校裡接受教育,為了期中考及基未考的分數在煩憂著。

  因此,如何讓孩子懂得負責任,而且能夠突破想像中的限制,發揮潛能,或許是家長要重新思索的課題。我們都知道每個人都有自己獨特的天賦,相信每個人都有潛能,也常常以「你有這個潛能」來鼓勵孩子,好像潛能是一種放在口袋裏的東西,你想用就可以拿出來用的東西。

  事實上,潛能並不是存在人體內〈像是你學會辨識動植物,你會說英語法語等學得的能力〉,潛能是存在人與人或人與環境之間的一種關係〈就像地心引力,萬有引力,是物體與物體之間的一種關係〉,因此,正確來說,並不是我們在使用潛能,而是有外在的人或物或情境,將我們的潛能「呼喚」出來。因此,只有不斷的行動,不斷地與周遭情境互動,才可以呈現出我們所謂的「潛能」,潛能並不能關在房裏獨自一個人修鍊或增強的,潛能要在日常生活真實的努力中,才得以浮現。

  我們的孩子不見得有特別的天賦,但是,每個人一定有他喜歡作的事,有深藏於心中的小小夢想。著名舞蹈家瑪莎葛蘭姆曾說:「一個人應該成為他這個時代的傳奇。」傳奇不是大人物才有的,每一個人都可以寫下自己的傳奇,包括我們的孩子,只要心中有夢想,依尋著這個夢想前進,就能為這個世界增添一些光彩。每個人身上都有太陽,只是要讓它發光。...(《親子天下》專欄6月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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