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忙忙的BOT,會不會以全民的福祉為代價圖利了財團?會不會在數字亮麗之下,民眾的痛苦指數反而增加?尤其在國家公園或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的BOT案,更是有出賣國土,帶來生態浩劫,以及違反社會公平正義的疑慮....
最近在許多環保團體伙伴的努力下,國家公園的BOT案總算一件件被提出來檢討。
其實早在三年多前,在國家公園學會理事長劉小如老師的通知下,曾出席一場針對陽明山國家公園的BOT案,那次會議曾邀請競標的業者來說明,在場的專家學者還包括前營建署署長張隆盛先生等保育界的前輩,當時以為有這些專家們的關注與把關之下,情況應該還好吧?
可是,後來曾在一場研習課程中,聽到當時的行政院副院長在報告時,將已簽約或計劃中的BOT案,視為政府的重大建設績效,其中有許多項都是環保團體相當有疑慮且反對中的,當時內心就有點憂慮。
隨後幾年,政府常常喊要拼經濟,也常有任職公部門的朋友私底下抱怨,他們被規定一年必須「招商」或「BOT」多少金額為業績。
當然,我們並不是反對所有的BOT,也肯定政府努力「拼經濟」的心意,但是在以「數字管理、業績導向」之外,急急忙忙的招商,會不會以全民的福祉為代價圖利了財團?會不會在數字亮麗之下,民眾的痛苦指數反而增加?
尤其在國家公園或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的BOT案,更是有出賣國土,帶來生態浩劫,以及違反社會公平正義的疑慮。
前幾期天下雜誌就曾經做過專題報導,提到非常多令人難過的個案,比如澎湖是一個很典型的例子。當地公部門以每個月幾萬元的租金給財團經營,當地老百姓及一般民眾不付錢就無法接近島上最漂亮的白沙海灘,財團經營幾十年後,拍拍屁股走人,政府反而要花數千萬元老百姓的辛苦納稅錢去收拾爛攤子(數十年政府所收租金才不過幾百萬元),這只就是從社會公平正義的角度來看,同時往往業者完全以營利角度不管生態的維護更帶來土地不可回復的破壞。
除了地方政府及觀光局之外,林務局的森林遊樂區這幾年也不斷BOT或OT。記得花蓮的富源森林遊樂區早些年是荒野舉辦兒童營的營地,也是許多伙伴賞蝶的好去處,一個人住宿只要幾百元,一般民眾都付得起。可是前一陣子BOT之後,原先可以全民幸福享有的地方,變成有錢人專屬的禁地,因為住宿費一個晚上變成八千元到一萬元,誰能付得起?
我實在很担心在拼上昇的經濟數字要求之下,會有多少已簽約,或計劃中的BOT案在進行?
我很担心當所有海岸線,所有風景秀麗的地方都BOT出去之後,我們一般老百姓如何接近台灣的美好土地?
我們呼籲政府,全面檢視所有國家公園、林務局的森林遊憩區以及觀光局的風景特定區,包括地方政府管轄的國有土地,是否如同前一陣子國道高速公路的ETC,以不平等條約廉價的就BOT出去,並呼籲政府將這些BOT案,以「政府資訊公開法」的精神,將這些訊息開放給全體老百姓共同來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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