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前些天(1016日)參加經濟部「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審議委員會」第四次會議名稱這麼長,其實就是我們通稱的水源保護區),因為經過多次會議的討論,提案希望變更基隆河水源保護區範圍(也就是希望將原來的水源保護區解編開放成可以開發的區域)的自來水公司沒辦法說服部份的委員,因此在這一次會議一開始,擔任主席的經濟部次長就表示將投票表決。

  經過再一次的簡報與說明,以及委員們再次表達各自意見後,採用「記名但姓名彌封」的投票方式,結果11票贊同解除管制,4票反對,1票廢票,通過自來水公司的提案,於是,台北縣與基隆市的水源保護區將少掉一大塊,或者依「官方」說法是,變更後將產生六個水源保護區也就是原本一整個保護區解除部份地區的管制後,將變成零碎的六個保護區)

 

  每次會議,報告資料都一大堆,充滿了數據與專業術語,但是從幾次簡報與口頭詢問中確定解編主要理由是以下三項:

  ()因為取水口往更上游移,因此保護區已不符現實狀況。

  ()原來保護區的地主都有固定領取補償金,如今因取水口上移,這些地主的土地已不在使用水源之內卻還領取補償金,「實有室礙難行之處」。

  ()保護區變更,並不影響水質水量,甚至另覓取水口後,因加藥量降低,處理成本減輕,因此水公司整體經營面將更趨「良性」。

 

  這三項主要理由夠白話,相信一般民眾也看得懂,也相信不必太多專業的人,也會產生一些困惑。

  因為保護區變更關鍵原因是取水口變更,往更上游移動,而變更的原因是原先取水口的溪流已被污染,無法使用。或許這些是事實,以執行單位水公司)而言,變更取水口也是不得已的,但我們不免要問,原先是水源保護區的水為何會被污染?被污染而不去解決改善或取諦污染源,反而變更取水口,讓原先污染者在多年領飽了補償費之後,又可以被解除限制進行高獲利的土地開發,這不是在「鼓勵不良行為,懲罰守規矩的人」嗎?

 

  而且,即便現在預定開放的水源保護區,若是開始開發建設,是否會形成新的且更巨大的污染,附近水源及水庫是否會產生新的環境衝擊?

  而且,取水口往上移應該不是唯一的解決辦法,因為若是過幾年後,又被污染了(有前例可循後或許污染會是無意也可能是有意的),取水口難道還可以再往上移嗎?難道以後我們孩子喝的水真的得來自遙遠的中央山脈?

 

  水利署署長在投票前曾經幫水公司解釋,他也很坦白的說明「將保護區管制的壓力全集中在水公司上,也不公平,而且台灣有四分之一面積的土地都屬於水源保護區因為台灣原本就是高山多嘛),若是符合條件,但是沒有解除限制,政府會動彈不得。」

 

  或許如於幼華老師所說的:「若真是要變更,必須清清楚楚明明白白,釋出土地資源要公開與公平。」

 

  在投票前最後一輪,每位委員輪流再表示一次意見時,除了二、三位明顯表示反對立場之外,我看其他近半數也表達尚有疑慮的意思,害我以為投票結果會反對票過半,因此開出只有四票反對的確令我相當訝異。

 

  於是,確定台北縣基隆河流域會少掉一大塊水源保護區,這星期水公司又提出廢止南投縣魚池鄉的水源保護區的案子,前車之鑒,看來也是令人耽心的。

 

       又少掉一塊水源保護區─荒野守護系列之11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sow0917 的頭像
    sow0917

    sow0917的部落格

    sow091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