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是馬來西亞政府為了防範異議份子及反政府組織,因此對於環保團體的審核特別嚴格。這六年來,荒野伙伴在砂勞越當地舉辦了無數次的自然體驗活動及演講、攝影展,還有與媒體合作,每周都有專欄推廣荒野保育的理念,近年更開始進行棲地(熱帶雨林)的保護,台北總會的伙伴一年也有好多次到馬來西亞去協助訓練與活動,籌備六年,總算這幾天拿到了正式的設立證書。
從2000年起先後在幾個國家進行籌備,目前荒野已在尼加拉瓜(2003年正式成立)以及澳洲(2004年成立)設有分會,這三個海外分會各有其特色與發展的不同目標與策略。我們往國際舞台發展,並不只是『志在參加』式的『走出去讓別人看到』這樣的目的,而是荒野有信心,也有能力、對國際社會帶來真正的貢獻與改變。
荒野的願景是──『以全民參與的方式,透過自然接觸與教育,建立一個從台灣生根,推動全球荒野保護的團體。』
這些年來,我們一步一步穩健地朝著願景邁進,除了在台灣的努力之外,荒野也願意代表台灣善盡地球村的責任,為世界的自然保育貢獻一份心力。
當然,在海外從事生態保育與一般的慈善救濟不一樣,荒野將面對更大的挑戰(因為不管是造橋舖路或是救急救窮,對當地政府或人民都是沒有爭議且受歡迎的,但是生態保育面對的是現實利益衝突,以及文化或習慣的改變,是相對困難的),但是,我們願意面對這樣的挑戰。
或許有人會困惑地問:「台灣的問題都已經多到管不完了,我們那來餘力照顧到全世界?」「荒野的財務總是在恐怖平衡中,我們有資源投入這不急之務嗎?」「荒野有能力貢獻給世界,能夠對世界形成有意義的改變嗎?」
後面附上由荒野副理事長陳楊文伙伴在2003年所寫的:「地球啊!我們來了──記荒野國際化的肇始」,相信可以對以上的問題做初步的回答。
地球啊!我們來了
--------記荒野國際化的肇始 文/陳楊文
多年前荒野在花蓮關心台九線省道的擴寬問題,保護花東海岸線的生態,與某些贊成開發的當地居民溝通時,當地居民常常質疑「你們又不是花蓮人或當地居民,關你們什麼事?」換言之,這樣的質疑意指「即使真的是『我們的』居住環境弄壞,是我家的事,又干卿何事?」從另一方面來說,也似乎在質疑「你們這些人也真奇怪,為什麼要這麼多管閒事?」
如果有一個人聲稱某人是他的奴隸,並公開地鞭打、凌虐之,相信會引起公憤;但是這景象如果發生在百年前,也許在許多蓄奴的地方或國家,當人還可以成為某人的財產時,這種踐踏人權的現象可能還是司空見慣,他人無法置喙;試想在今日如果有任何人敢以私人財產為藉口,凌虐他人,不是立即受法律所制裁,就是成為全民公敵、萬夫所指。為何同樣的行為,在不同的時空卻有相異的結果?簡單的說這是近代人權奮鬥與伸張的結果,造成法律、觀念甚至文化上的改變。但是自然生態的種種生命呢?任何人是否有權,或是不受公眾的制約,毫無忌憚地對待或處理自然生命呢?這個問題在目前而言,恐怕在不同時空會有不同的答案。
有個關於一群台灣人初次出國旅遊的故事。起初個人帶著大包小包的行李,安分守己等著同團夥伴,慢慢聊熟了,在難掩出國的興奮情緒下,開始高談闊論起來,抽煙、檳榔隨手就丟;仗著人多勢眾,該排隊時興高采烈亂成一團,無視其他乘客的異樣眼光與服務員的勸說。這群人就這樣一路嘻鬧,直到抵達機場,更是興奮異常、高聲闊論,這群人中突然有人說話了:「注意注意,這裡是日本,要守規矩」,話一說完,果然這群人不再大聲說話、亂丟垃圾,並且按照順序排隊等待入境。
人的行為價值觀會影響環境,環境也會影響人的行為價值觀。
當荒野決定要成為全球性的國際團體,「走出台灣,推動全球無國界荒野保護運動」,並成立負責這項任務的「國際事務工作委員會」(International Affair, IA)。這是一項在台灣生態保育史上「前所未有」的任務,在極為有限的資源條件下開疆闢土,加上經營管理無前例可循;當我們提出這樣的願景時,聽者常常會流露出狐疑的表情,認為荒野只是一個民間組織、一群公民的組織,在台灣都無法「發大財」、「成大名」,憑什麼資源或優勢得以成為一個國際性的團體?
確實,走出國界,超越語言、文化界限,推動一個具有普世價值的「荒野保護運動」,或是關懷「他人」的環境時,免不了重複地面對這樣的問題:「我們憑什麼去管別人的『家務事』」、「又為什麼要去管?」,「荒野在台灣的成功經驗是否也能在異地推動?」等。在面對異地、異文化時,荒野的經驗認為「人在面對土地時,應要謙卑」,而非堅持己見,強力推銷先前的經驗;如此才能形成一種新的互動,不僅僅單方向將荒野在台灣的經驗嵌入對方的生活中;另一方面也是檢驗荒野現行的理念與做法,在異時空文化中是否也能奏效生根,甚至能回饋到台灣的荒野經驗之中。因此,在進行全球化的過程中,我們常自省的問題是「當我們到一個新地方時,帶給人家的是什麼?」、「面對新領域時,是否尊重他人?是否開放到足以創新?」
人類的歷史就是一部遷徙擴張史
其實不單是人類這個物種有遷徙擴張的傾向,地球上幾乎所有的生物物種,都具有如此的生命現象,如最常見的菊科植物,當開花結果後,毛茸茸的翅果,就是一個構造精緻的遷徙飛行器。在人類近代歷史上來看,西方的航海時代後所肇起的大探險、大傳教時代,背後都有絕大的商業貿易的經濟利益或是宗教理念支撐;明初的鄭氏大航海,成就開萬古創新,然而以政治為出發動力,不難理解最後終將消逝在朝代更替的演變中。無論如何,這些行動都曾經啟迪一個新時代的來臨,只是結果的時間長短,影響的深遠有別。
記得1994年適逢「哥倫布發現新大陸」400週年紀念,我與一位法國籍的益友在美國某一鄉村戲院觀看哥倫布傳記電影。當時全戲院只有我們兩人,看完後,法籍朋友問我:「你相信是哥倫布發現新大陸的嗎?」朋友說他不相信是哥倫布發現新大陸,但是重要的是,他有一個寫歷史傳記的兒子!
凡走過的不一定留痕跡,個人走過的痕跡需要史學來紀錄;西方組織管理學家曾說:「個人的生命有限,而組織的生命無窮」。在東方的社會確實還很少見到歷史悠久的組織,我們自然希望荒野能夠成為即長久又寬廣的組織,除了你我無私地在這塊土地的貢獻之外,肇使越多的人在越寬廣的土地貢獻,似乎是讓荒野的精神理念能永續發展的屏障。
地球生態到底發生了哪些問題
同樣的,也不單單是人類這個物種才有能力改變地球生態,地球的生態是由所有生命共同組成的。在地球45億年漫長的歷史上,許多物種曾經大規模的改變地球生態,滅絕其他的物種,例如地球在形成的初期,氧氣所佔的比例並不似今日這麼高,那時的藻類長期不斷排出氧氣這種「廢氣」,結果毒死了自己,也改變了地球生態,造成喜氧生物的興起。人類改變地球生態的能力之快是前所未有的。有人將人類比擬成地球的癌細胞,在無限制的擴展情況下,已經快速地破壞地球生態,造成許多物種的滅絕,許多人類將自食其果的跡象慢慢顯現。而能夠制止人類無限制的破壞生態,目前的解答尚落在人類自身的覺醒,唯有人類自己才能解決人類破壞的問題,這也是生態保育運動興起的原因。
在地球生態的保育議題中,有一個很有名的「河馬(hippopotamus)窘境」,是以5個英文字母通括地球生態環境現時所面臨的困境,這5個字母剛好組成英文HIPPO「河馬」這個字的簡稱。H指的是野生動植物居住的棲息地(Habitate)遭到破壞,這也是人類在各項經濟活動開發中首要造成的;I指的是人類在一個新的環境中引入(Introducing)新的物種,造成原有生態環境的改變,例如台灣的福壽螺問題;接著,第一個P是指人口(Population),全球人口不斷急速增加,1974年時是40億,1999年底全球人口已突破60億,短短25年間急速增加20億,聯合國估計2050年時全球人口數將達到90億;第二個P是污染(Polution),人類工業化以後所造成的種種環境污染,小如車諾比核能廠的核融合事件,大如全球暖化造成的氣候改變等;最後的O是過度使用(Overuse),工業化造成富裕的現象,對自然資源不節制的利用,有些動植物物種因為這種無窮的人類私慾而滅絕。
荒野自1995年成立以來,其可貴之處即在推廣環境教育的過程中,成功地為一般民眾提供參與保護自然環境的舞台:任何人皆可以自己的方式在荒野找到揮灑的空間,而不限於所謂專業的侷限,這是一種與自然切合的新生活方式,也是荒野之所以永續發展的生命力來源。
從信仰或信念的角度來看,生態保育工作像是一種形成中的宗教,有的是信徒彼此間共同信念,卻沒有教主與虔誠的信徒,因此無法構成宗教;另一方面,保育工作最終也試著改變現有的生活形式,甚至法律權力,以修正不利自然環境的生活型態,但絕對不是激烈的舊式革命。雖然說天底下已經無新鮮事,如果放到時間軸上檢視,在秉持愛護自然荒野的理念下,今日所作種種看來微不足道的足跡,是否真能達到保護自然荒野、成為歷史的一部分,且為文化的創新提供一條方向?答案將永遠存在荒野循序漸進的理念實踐之中。
地球啊,我們來了!──荒野馬來西亞砂勞越分會正式成立──荒野行腳系列之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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