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一:為什麼要設立三個海外分會?

為何是這三個?

  據聯合國的規定,在三個國家以上設有分支機構,就可以認定為國際的NGO。因此,我們在1999年開始構思邁向國際時,就考慮至少要在三個國家發展組織。

  為何是尼加拉瓜、馬來西亞與澳洲?

  首先當然考慮的是機緣。因為依循荒野的文化,荒野的志工幹部,是必須又出錢又出力的,在荒野中,只要是志工,做任何事情都沒有金錢酬勞,也沒有車馬費的補貼,更沒有誤餐費;當幹部,通常需要貢獻自己擁有的資源來協助分會或群組團隊的發展。因此,若是沒有遇到認同荒野理念又肯奉獻的人的話,不管國外或國內,都沒有辦法成立新的荒野志工團隊。

  另外在生態意義上,尼加拉瓜擁有世界上最重要的熱帶雨林,馬來西亞擁有全世界距離台灣最近的熱帶雨林,澳洲在保育措施上比台灣進步,除了可以供我們參考之外,在組織策略上,我們希望透過澳洲分會向國際上或聯合國發聲,以避免可能的政治干擾,但是只要國際荒野的秘書處設在台灣,在運作上台灣還是可以發揮總會的功能。

 

  問題二:國際荒野的經費從何而來?

 

  荒野目前在國內十多個辦公室所衍生的行政費用,百分之八十以上都來自一萬多個會員的會費與小額捐款與義賣品,海外分會的經費,並不會動用到這些既有的款項,而是另外採專案募款的方式進行,包括我們一年有許多梯隊的國外生態旅遊,只要參與這些活動的伙伴,團費中就會有一定比例的盈餘是捐贈到海外分會的指定專戶中,我們海外分會再用這些經費來訓練與發展當地的志工。因此,國際荒野的人力與經費,都不會排擠到國內的志工團隊。

 

問題三:海外分會的作用,或目的為何?

 

  以下我引用徐仁修老師所寫的一段文章來作說明:「台灣是一個靠貿易生存的島國,從世界各地輸入原料,再向全世界輸出工業產品,如果對地球村的生態只有破壞而無貢獻時,遲早會被國際指責,甚至商品遭到抵制,我們應該未雨綢繆。荒野邁向國際,正是先知先覺地走在最前面的台灣民間生態組織。

一直以來,華人在破壞地球自然生態上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華人進補的觀念造成許許多多動植物的絕種或瀕臨絕種,此外比如在東南亞的許多國家裡,不少華人木材商是最大的熱帶雨林伐木者。只有我們可以瞭解這些華人的文化,可以找到與他們溝通的方式,進而改變他們的觀念,這是荒野比其他國際NGO組織更能發揮的地方,也會是荒野能為保護地球生態做出重大貢獻的一塊園地。

透過國際荒野分會,我們可以結合無所不在的華商、台商,做出對地球有貢獻的事,如此不但可以提高台灣人在當地的形象,無形中做了很好的國民外交,也實際可以保護荒野棲息地。

此外,台灣是個蕞爾小島,人稠地狹,生存競爭激烈,很容易導致島民心胸狹隘,短視又急功近利,也造成好賭及投機,這是台灣很大的侷限,我們必須培養心胸寬廣及高膽遠矚的下一代,藉著荒野邁向國際,我們可以帶領更多的未來主人翁透過保護地球荒野來達成。」

 

為什麼要三個?關於國際荒野的幾個問題──荒野行腳系列之39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sow0917 的頭像
    sow0917

    sow0917的部落格

    sow091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