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劉兆玄走馬上任行政院長第一天發表的談話就特別強調了「永續發展」,並且詮釋了所謂的永續發展並不是社會上錯誤的認為就是限制在環保的框架上,而是包括了「環境、經濟與社會」,甚至他也強調:「政策在形成之前,便應該兼顧『經濟發展、環境保護與社會正義』三項。」
劉院長的確對「永續發展」有深刻的了解,畢竟他在民國八十幾年担任行政院副院長時,首度擴大行政院國家永續展委員會的功能,並且親自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員),讓這個委員會的位階提昇,比較有機會協調各部會的不同意見(到了民國91年起,國家永續會更是由行政院長兼任召集人)。
「永續發展」這個名詞的正式提出,是1987年布蘭特委員會在「我們共同的未來」中做為全球發展中平衡國際正義的基礎,在1992年地球高峰會議中,更是以「永續發展」為核心概念,以因應全球環境變遷及環境問題的最高指導原則。
所謂永續發展的定義是「滿足當代需求,而不損及後代子孫滿足其需求的發展」。
老實說,Sustainable Development台灣翻成永續發展雖然較為簡捷典雅,但是我覺得大陸翻譯的「可持續性發展」雖然較抝口,但是比較能確切的呈現真實意涵,因為「永續」感覺上似乎是一股往上的線條,似乎描述一種無止境向上成長的狀況,而「可持續性」感覺上就比較謙虛一點,是一種卑微的盼望目前的狀況可以繼續維持下去。
成長與發展是不一樣的,記得我在六十年代讀國中健康教育課本第13章就學到:「成長是數量的增加,發展是質的改變」,因此小嬰兒成長到青春期,到了青春期之後就改稱發展至成熟。
老實說,永續發展只是一種理想,有非常多對人類非常重要而不可或缺的東西都是不永續的,比如說,石油。石化燃料是幾百萬幾千萬幾億年前動植物殘骸所累積下來的「古老陽光」,我們用了一滴,全地球就是少了一滴,在人類的有生之年是無法再產生的。因此,在可預見的未來,不管多麼節省著用,這些方便的能源(以及建構我們這個物質世界最主要的原物料來源)就會用光。
不過,我們還是要努力,至少現在的科技與民眾普遍的知識以及透過迅速的通訊力量,人類還是有機會順利轉型到後石油時代。
因此,永續發展是一種概念,是在人類社會各種面向的發展中,不斷找尋一個最適合人類與環境平衡的努力。因此,永續發展是一種動態平衡,我們不可能說「經過大家努力,現在台灣已經達到永續發展了」,因為環境不斷在變動,因此我們的努力也必須跟著這些變動而調整,換句話說,「永續」並不是一種可以達成的階段性目標,而是一種永不止息的發展,永不止息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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