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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幾個星期只要遇見朋友,就會游說他們到戲院看「海角七號」。八月底在暑假結束前,我帶著即將上國中的雙胞胎女兒AB寶上戲院,這也是她們生平第一次花錢看電影,因為平常我們都是在家裏用投影機映在牆壁看影片。

  AB寶相當好奇,為什麼要花錢又浪費車程與等候的時間到戲院呢?等出版了DVD後,在家裏輕鬆自在的看不好嗎?於是我就仔細地向她們介紹了魏德聖導演以及他一直想拍霧社事件莫那魯道酋長的故事「塞德克巴萊」,因為他沒有知名度沒辦法募到足夠經費來完成他的夢想,若是大家都肯上戲院看他拍的這部「海角七號」,或許有機會能幫助他(其實也是幫助我們自己)早一點實現這個理想。

  因此,在進戲院之初是抱著贊助的心情,看完電影向朋友推薦時,真的就是覺得這是一部好看而且老少咸宜的電影。這幾個星期來我們全家每天晚上交換每個人從各地聽來的影片迴響,看著節節高昇的票房收入,居然像看到王建民贏球一樣快樂。

  「海角七號」以兩個脈絡進行,一個是恒春當地七拼八湊倉促成軍的搖滾樂團的故事,另一個是六十年前在台日本人戰後遣返的故事,以寄不出的情書串起在現代生活中淡淡的懷舊之情。

 

  情書大概是最令我們這些有點年紀的人所感慨的元素了,對於年輕人而言,恐怕沒有收過情書,也無從體會情書所帶來的恒久力量吧?

  不要說情書了,連一般手寫的信件,在通訊科技及網路盛行的今天,相信也都成了失傳的藝術了。

  有人說,要台北人請你吃一頓飯,比要他回你一封信還要容易。

  的確,在每天信箱裏塞得滿滿的郵件中,要找到一封用手書寫的真正的信,如同在垃圾堆裏尋找一顆珍珠般地困難。

  我喜歡文字書寫。一方面是喜歡它的慢,另一方面是有人的味道。書信是很私人的,是很親切的,怎能用電子訊號在那冰冷的機器中傳遞呢?而且像友誼像感情這類抽象飄渺的事物上,有些較實體的東西或許是必須的呢?因此我認為信件就該呈現在信紙上,也許有汗漬,也許有淚痕,或許字跡潦草斑駁,但那是有生命的。而且,在寫信之前,必須有些儀式性的準備動作,比如找信封信紙,找郵票……儀式可以增加一件事情的意義感。再加上我很不喜歡電子時代所改變了人的價值感,在這個時代,一切都太快速了,失去了細細品嚐的習慣,甚至連情感,都太快速了,在產生與耗盡之間太過於短暫,就像電腦螢幕上閃現的文字,也許落鍵之前,未經醞釀,成行之後,不加珍惜,因為不滿意,彈指之間便可刪除,連一點痕跡都找不到了!

  唉,實在懷念那個用文字書信來往,事情都不需要當下交涉解決的時代。(聯合報專欄刊登)

 

海角00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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