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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以來,在各種會議或與其他團體的人會談,只要聽到有人說「我們做環保的人」「我們是熱愛大自然的人」我都會坐立難安(唉,不知道是不是自己怪還是太敏感得感受到許多良法美意後面帶來的負面效果。)
你知道嗎,那些提著音響到溪谷裏去烤肉然後留下滿地垃圾的人一定會在個人資料興趣欄裏勾選:喜歡戶外活動、熱愛大自然。
你知道嗎,那位摘下最後一朵台灣野生的一葉蘭,那些買樹頭或撿拾溪裏奇石,到深山裏找漂亮枯枝等奇珍異草回家擺在客廳的人,一定會以非常誠懇的態度說:「我熱愛大自然」。
那位從思源埡口捕捉帝稚的獵人手中買得,或將帝稚標本擺在書房裏的人也充滿自豪地流露出他對藝術的品味及對自然的了解。
那些駕著吉普車,或號稱被荒野引領進自然的人,我很擔心只是一群物質富裕,精神生活匱乏,無以發洩的中產階級,他們對大自然只是抱著消遣遊憩,探險尋奇,或將大自然當成物質,可以消費可以購買,或者可以任意拿回去擺在家裏以突顯自己的藝術品味。
我很擔心,原本很好的初衷,結果是適得其反的。
我們對待自然,不應該以旅遊心態去消費,而是以保育的態度,以謙卑的心去融入自然。
孔子說:始作俑者,其無後乎!
我們必須以更積極的行動,懷著謹慎的心以及更高的自我要求,去為棲息地的保護而努力,以補償我們始所俑者的罪過!.....以上這篇文章是2002年寫給荒野幹部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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