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張俊雄院長今天上午 (23日) 主持他上任以來第一次召開的永續會委員會議,他特別提到,今天是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成立十周年。
十年前,永續會由政務委員担任召集人,二年後由副院長担任,這期間,永續會運作方式比較像專長諮詢會議,提供政府有關國際上相關的公約條約的規範與進展現況,到了2002年擴大編組,由行政院長担任主任委員,加上相關部會部長及專家學者與民間團體代表,共同組成,機制及架構上有三種會議,其一是透過行動方案,分八組在各個部會裏開分組會議,然後在行政院裏由政務委員担任執行長召開工作會議,協調各部會共同配合的案子,最後才是由院長主持的委員會議就重大議題作報告討論與裁示。
但是因為這五年多來,換了許多行政院長,各部會首長也有許多變動,看首長本身的重視程度而有不同的步調與進展。比如說,有的部會五年來才開過沒有幾次的分組會議,但是認真的如同內政部主責的國土與交通分組已開過26次分組會議,至於由院長主持的委員會議,五年來共十餘次,其中有二任院長在他們的任內只召開過一次。
不過,幸好機制上是透過行動計劃的執行,並且列入行政管考追踪執行進度,因此每個部會平均數十項進行中的方案,每一季都還可以看到進展的狀況。(當然,也有不少部會只是紙上作業,填填表格應付應付而已)。
今天召開的第23次委員會議,報告與討論的案子有二個:節約能源及生質能源策略以及維持自然海岸線比例不再降低推動情形。
其實這兩個案子,在委員會討論其實有點可惜,誠如
另外一個沒有爭議的政策報告是『維持自然海岸線比例不再降低』,因為在92年6月,永續會已通過並公佈42項台灣永續發展指標,其中一項就是天然海岸線的比例,也就是當年就宣示,天然海岸線比例愈高表示台灣愈永續,因此,以一個早就應該在監測並推動中的政策來大肆宣傳並且報告,這豈不是小題大作嗎?當然,今天重申的幾個準則是非常重要的,比如中央政府將不再興建漁港,接近海岸地區不再建國道及省道,也不再補助地方建任何道路……但是海岸問題應該提昇至整個國土規劃的層次來談才是委員會該討論的議題才是。
誠如賀陳旦委員發言指出,這兩個案子宣示的政策,是正確的方向,但是只有宣示是不夠的,有沒有成效,要看政府的決心,而且必須在法律上以及財稅誘因上呈現才有實現的可能,甚至是否讓各級政府有『守土有責,一吋不放』的認知與決心?
從91年以民間團體代表担任永續會委員以來,聽到許多同樣的話反覆的講,雖然也不能否認有許多部門的確也很努力,但是上位政策沒定, (或者應該說主政者沒有下定決心,或者決心不夠堅定) 各部門在自己本位上,許多的努力也會各自抵銷。政府有時候彷彿下了大決心,投入大筆錢下去但是活標式的做法,卻只是浪費資源,比如說,最近我們很担心一千多億元的治水預算若沒有全盤考量,也會是如此。
理想的實現不是口頭宣示而已,除了堅持信念之外,還得面對既得利益者的反彈,如何去化解,也需要許多的智慧與耐心。台灣永續發展的努力才剛起步,但是我實在担心全球環境變遷的速度,將會在我們準備好之前就產生無法承受的災難。
不知道有多少民眾感受到我們這種在黃昏日落前趕路的心情?
能源、海岸與國家永續會─永續發展系列之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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